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( 以下称该企业)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(以下称境外分公司),2017 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- -14.29万元,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,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.29万元。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,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,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。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%,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%。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回答下列问题。
2017年度汇总纳税时,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()万 元。

2023-06-29

A.4.29
B.3.57
C.3.00
D.0


参考答案:D

此时,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=- 14.29+10+4.29=0, 故抵免限额为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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