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蛋壳脑袋”规则,是指某人有一个像“鸡蛋壳那样薄的脑袋”,通常不会对正常人造成伤害的打击却会造成对该人的致命损害。为确定责任,保护受害人,在判断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,应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加害人有“过失”。作出这一判断的最重要原因是,存在损害事实且加害人没有抗辩事由。

根据上述定义,下列不适用“蛋壳脑袋”规则的情形是( )。

2023-05-27

A.在一次课间活动中,几个少年发生争执,其中一个10岁少年踢了一个15岁少年的脚踝几下,15岁少年的脚踝碰巧有旧患,因此成了跛脚
B.工人甲和乙发生矛盾,甲在情急之下将一个烧红的铁条抛向乙,烧伤了乙的皮肤,而乙属于易受感染体质,这次的伤口慢慢恶化,最终导致工人乙死亡
C.一位演员在户外宣传新电影,有一名群众忽然向演员丢臭鸡蛋,臭鸡蛋刚好击中了演员的眼睛,并刺破了她的眼角膜,腐烂的蛋汁随即流入眼球,造成失明
D.市民李某家住六楼,某日清晨李某在家中小阳台浇花,不慎将一花盆碰落,花盆从高空坠下刚好砸中经过楼下的王某,导致王某身受重伤


参考答案:D

判断是否符合“蛋壳脑袋”规则需要注意以下两点:①加害人对受害人存在损害事实且加害人没有抗辩事由;②通常不会对正常人造成伤害的打击却会造成对受害人的致命损害。一般来说,向人投掷臭鸡蛋并不会引起被投人的严重的人身损害,而且C选项 中,投掷鸡蛋的当事人并没有抗辩事由,故C选项符合“蛋壳脑袋”规则的定义。同理,A、B选 项符合定义。D项中,李某碰落花盆对任何正常人造成伤害的力度是同等的,并没有因为其他原因对王某造成过于常人的伤害,所以这一事件与“蛋壳脑袋”规则无关,故本题选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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