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%,2019 年9 月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:
(1)1 日,向乙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300 万元,增值税税额是39 万元,乙公司承诺的现金折扣条件为:2/10,1/20,N/30,甲公司于8 日付清了该笔应付账款。
(2)5 日,甲公司委托丙公司代为加工产品一批,材料成本是200 万元,加工费为30 万元(不含税),由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10 万元,甲公司将半成品收回后,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。
(3)15 日,甲公司购进一栋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,并于当月投入使用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 000 000 元,增值税税额为450 000 元,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
(4)25 日,企业库存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损失,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 元,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 000 元。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不考虑其他因素,回答下列问题。

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是( )万元。

2023-05-16

A.230
B.200
C.240
D.210

参考答案:A

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消费税可以抵扣,所以计入委
托加工物资成本的金额=200+30=230(万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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