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股权投资基金认缴总额为20亿元且于设立时全部实缴到位,基金收益分配约定为超额收益的10%作为业绩基金管理人,90%归至基金投资者。收益分配体系为瀑布式,门槛收益率设定为每年8%,按单利计算。基金在运行8年后完成了所有投资项目的退出,清算后可分配总额为40亿元。假设基金运营期间未进行分配。假设该基金收益分配条款中未设定追赶机制,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获得的分配金额分别为( )

2023-08-04

A.基金管理人可分得金额为0.72亿元,全体基金投资者可分得金额为39.28亿元
B.基金管理人可分得金额为1.84亿元,全体基金投资者可分得金额为38.16亿元
C.基金管理人可分得金额为1.84亿元,全体基金投资者可分得金额为18.16亿元
D.基金管理人可分得金额为0.72亿元,全体基金投资者可分得金额为19.28亿元

参考答案:A

第一轮,先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本金,向投资者分配20亿元;分配完成后剩余可分配金额=40-20=20(亿元)第二轮分配:向投资者返还门槛收益。全体投资者可分得门槛收益金额为:分配投资者门槛收益:20*8%*8=12.8(亿元)?分配投资者门槛收益后的剩余可分配额=20-12.8=7.2(亿元)第三轮分配:按照10%:90%的比例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分配,基金管理人可分配业绩报酬为:7.2*10%=0.72(亿元),投资者可分配金额:7.2*90%=6.48(亿元)最终投资者获得分配金额为:20+12.8+6.48=39.28(亿元),基金分配金额为0.72(亿元)